截至2018年4月30日,40家事务所共为176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沪市主板1239家,深市主板465家,中小企业板56家,创业板4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729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在1729家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有45家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35家上市公司如下:
1.*ST中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合同签订审批的执行过程存在重大缺陷,未能根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500万元以上的大额合同签订,未经过董事会授权审批,以及超出合同规定预付货款,造成期末大额预付款项挂账,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2)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中银绒业公司未有效执行客户的赊销政策,导致对部分客户的信用管理缺失,造成大额应收账款挂账,无法保证应收账款及时足额收回,以及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估计充分。
2.*ST通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亿阳信通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亿阳信通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2)关联方识别及关联交易披露
亿阳信通对关联方交易管理缺少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机制,也未明确关联方清单维护的频率,无法保证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被及时识别,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影响财务报告中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完整性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
(3)智能交通业务完工百分比的确定缺乏与业务信息的及时核对
亿阳信通智能交通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的管理上财务部门缺少对业务信息进行必要的审验和监督的流程,工程施工进度管控和重大合同履行监督缺失,影响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确认的准确性、往来款项及存货等财务报表项目的计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失效。
(4)减值计提未取得适当证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亿阳信通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北京五洲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余额4.77亿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未依据表明该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影响应收款项的计价与分摊,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亿阳信通对期末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未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分析,并计算其可收回金额,未按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影响财务报表中无形资产的计价与分摊,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3.中弘股份。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重大资金管理
2017年12月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弘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61.5亿元,资产去向不明,该事项经实质控制人审批支付,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中弘股份公司实质控制人凌驾内部控制之上。
4.新日恒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公司持有博雅干细胞80%股权,于2017年12月27日公告对博雅干细胞失去控制。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控》循环管理运行中存在重大缺陷,致使其博雅干细胞之财务报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导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成果未包含对博雅干细胞的投资损益,同时影响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导致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5.农发种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因农发种业公司2017年12月挂牌出售所持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化)67%股权事项,河南农化未及时进行规范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等工作,表明农发种业公司在财务报告的编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6.*ST烯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烯碳新材子公司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4日向烯碳新材关联方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支付了500万元资金,双方未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形成关联方对烯碳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款项已经收回。烯碳新材未制定具体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存在设计缺陷。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 “上市公司不得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规定。
(2)烯碳新材2017年5月10日承诺对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逾期欠付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货款77,208,994.25元承担连带偿还义务,该事项未按照烯碳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
(3)烯碳新材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基”)与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天拓”)2017年4月17日签订了《UPS设备采购合同》,拟向时代天拓采购一批设备,金额为270,833,333.00元,烯碳新材2017年10月30日追认关联交易公告显示:“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18日变更法定代表人黄东坡,同时兼任执行董事,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原因,公司2017年7月17日下午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聘任黄东坡为公司董事。因公司现任董事为时代天拓的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且时代天拓与江苏银基签署协议不足12个月,时代天拓为公司关联方。”。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笔关联交易已取消,并已收回预付的款项。由于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为时代天拓的第一大股东,占比74.48%,而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是烯碳新材时任董事及常务副总裁(2017年7月17日前仍担任该职务)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公司,为烯碳新材关联方,故江苏银基与时代天拓自2017年4月17日签订《UPS设备采购合同》之日起就应确认为关联交易,但是烯碳新材于2017年10月30日追认该笔关联交易时认为由于董事会换届原因导致关联交易产生,对关联关系及交易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22日,江苏银基与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赛格”)分别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代理采购协议书》,金额分别为380,000,000.00元、96,564,682.83元。烯碳新材2017年10月30日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原因,公司2017年7月17日下午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聘任熊茂俊为公司董事长、黄东坡为公司董事,因公司现任董事长为华控赛格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为华控赛格法定代表人,且华控赛格与江苏银基签署协议不足十二个月,华控赛格为公司关联方。”与华控赛格的交易2017年4月15日发生,应于2017年7月17日烯碳新材决议变更法人和董事之日追认与华控赛格的关联交易。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笔关联交易已取消,并已收回预付的款项。由于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华控赛格30%的股份,而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是烯碳新材时任董事及执行副总裁(2017年7月17日前仍担任该职务)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公司,且张小雄在2017年6月25日之前在华控赛格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为烯碳新材关联方,故江苏银基与华控赛格自签订上述合同之日起就应该确认为关联交易,但是烯碳新材于2017年10月30日追认该笔关联交易时认为由于董事会换届原因导致关联交易产生,对关联关系及交易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
烯碳新材关联交易管理中对主动识别、及时获取及确认关联方信息的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和披露事宜。
7.*ST保千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保千里原董事长庄敏主导的公司多项对外投资、签署业务合同并支付相关款项、私自使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公章违规代表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协议等行为,实际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导致内部控制失效,致使公司产生重大损失。
(2)保千里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停滞、员工大量离职或不在岗的情况,导致目前公司较多关键内控职能缺位,组织机构不能正常运行,内部环境存在重大缺陷、内部监督缺失。
8.*ST海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未披露对外担保:
企业信用报告显示,海润光伏公司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分别为营口港悦商贸有限公司的26,000.00万元借款和营口恒兴隆贸易有限公司的9,000.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海润光伏公司未能及时发现、也未能适当披露此项对外担保。
(2)未能根据情况变化对投资项目进行有效控制:
2017年4月25日,海润光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加坡与印度合作伙伴Azure Power及其子公司Azure Makemake签署合资协议,共同投资开发建设约118MW(DC)光伏电站项目。海润新加坡拟向项目公司投资不超过7.1943亿印度卢比(约合人民币7,66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不超过45%的权益。海润新加坡于2017年4月30日支付100万美金的定金,后来因资金困难,无法继续投资,预计该笔预付定金无法收回。Azure Power已向海润光伏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公司承担违约损失。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向董事会及时汇报投资进展情况。当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投资效益时,应及时提出对投资项目暂停或调整计划等建议,并按审批程序重新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海润光伏公司在公司资金状况紧张,投资可能无法实施的情况下,未能对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或暂停投资计划,导致投资损失和违约风险。
9.宏达矿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印章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未书面详细记录印章外借用印事项,不符合宏达矿业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17年度,宏达矿业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潍坊万宝矿业有限公司与13家公司分别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在合同订立后全额支付款项,资金流出累计共13.34亿元。款项支付后,宏达矿业及相关子公司又与前述13家公司签订了解除购销合同协议书,并收回款项。宏达矿业在大宗贸易供应商选择、采购付款管理上未实施有效的管控,未能合理地控制采购与付款的风险水平。
(3)查验期末大额定期存款时发现,宏达矿业未对定期存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保管责任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
(4)未建立完整的诉讼事务管理制度。宏达矿业未及时、有效地管理与诉讼相关的信息。
(5)2018年4月12日,宏达矿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63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宏达矿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中国证监会对宏达矿业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调查尚未结案。
10.工大高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未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从而导致重大财务风险,与之相关的内控制度失效。工大高新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以下简称"红博商贸城")因欠工程款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七建")发生法律纠纷,工大高新未能及时获悉红博商贸城存在的仲裁事项,导致公告的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存在重大差异,工大高新对2016年财务报表进行了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2)由于工大高新黄河公园项目欠付工程款的问题以及逾期借款未偿还,涉及法律诉讼案件较多,致使工大高新及分、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被法院冻结或查封,且未及时披露,与之相关的内控制度失效。
(3)因工大高新违规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的发生,导致承担连带责任,且未及时披露,与之相关的内控制度失效。
11.*ST大控。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上期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不彻底。
①2011年2月22日,大连控股为原控股子公司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模塑")向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仁投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2014年12月2日,博仁投资提起民事诉讼。大连控股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②2016年6月23日,大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为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提供7,000万元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③在重大经营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的情况下,未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
(2)大连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未履行必要的程序及对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检查、母公司未能及时记录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及时记录投资款项等,表明会计管理制度中与保证经济业务完整、全面记录相关的控制存在缺陷,且表明公司未能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管控,对子公司的管理存在缺陷。
12.*ST昆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昆明机床因存货核算体系不健全,长期未建立存货收发存信息系统,导致大量的原材料、半成品无法按照永续盘存制核算,且采用成本倒扎模式结转成本,严重影响了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天业股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天业股份公司对外担保金额116,700.00万元,其中:
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借款34,700.00万元提供担保,为山东天业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对外借款82,000.00万元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违反了《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天业股份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按照与部分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足额计提借款费用21,264.22万元,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14.信威集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海外项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信威集团公司对与海外项目相关的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于2017年12月31日,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84,945.82万元、坏账准备为87,254坦万元。信威集团公司对该等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未依据表明该等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影响应收账款的计价与分摊,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2)与买方信贷担保相关的或有负债信威集团公司为海外项目运营商或其股东提供质押及保证担保,于2017年12月31日,相关担保企额折合人民币1,409,397.61万元。该等担保与买方信贷模式有关,担保的解除取决于境外贷款方的还贷能力和相关海外项目的盈利能力,信威集团公司对该等或有负债有关的义务是否符合确认负债的条件的判断缺少相关证据,影响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15.中润资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中润资源公司未对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山东安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款项人民币36,930.00万元,应收齐鲁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2,932.23万元及应收李晓明诚意金债权8,000.00万美元执行有效的确保资产安全的措施,该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部分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认定。
16.风华高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风华高科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风华高科公司财务核算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风华高科公司2017年期初债权6,319.06万元需在2016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追溯调整前风华高科公司审定后的归母净利润13,890.61万元,追溯调整后归母净利润为8,611.06万元,追溯调整调减净利润占调整后归母净利润的61.31%。风华高科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项重大会计错报。
(2)风华高科公司重大缺陷的定义风华高科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①定量标准: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营业收入0.5%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对金额超过营业收入0.2%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②定性标准: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016年风华高科公司营业收入277,434万元,追溯调整金额占营业收入的2.28%,已超过风华高科0.5%的重大缺陷水平,符合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同时,风华高科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由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期初数存在重大错报,符合重大缺陷定性标准。
(3)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由于期初数已进行了追溯调整,上述重大缺陷对2017年风华高科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众环审字(2018)050001号审计报告无影响,2017年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风华高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17.斯太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2016年7月8日,斯太尔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用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结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同时,斯太尔公司与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结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以自有资金1.3亿元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结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预设存续期限为自第1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至第1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满60个月之日止,本信托计划自第1期信托单位成立之日起续存满12个月时可根据投资顾问的指令提前终止。
2016年7月11日,斯太尔公司向指定账户支付了1.3亿元认购款,该信托计划于2016年8月8日成立。斯太尔公司对该项投资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7年8月14日,斯太尔公司作为信托受益人,向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了“关于提请赎回信托计划暨收益分配的申请”,并取得了投资顾问“同意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2017年9月4日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了《关于同意斯太尔赎回信托份额及收益支付计划的回复》,其中约定:1、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信托份额对应的一年期收益,即1,040万元;2、2017年11月30日前,支付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
斯太尔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该信托计划一年期年化8%收益即104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至2017年12月31日止,斯太尔公司未能收到对方承诺的应支付的信托投资款及剩余收益。该项信托投资于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反映的账面价值1.3亿元。
鉴于斯太尔公司未对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风险评估,也未按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计提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表明斯太尔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该缺陷影响了财务报告中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价,导致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斯太尔公司尚未在2017年度完成对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18.*ST皇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上市公司存货管理制度规定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和每半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但公司并没有完全执行该规定。上市公司在货物调拨时依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调拨单或书面申请由仓储部门发货,而货物发出后财务部门并未对货物发出情况及时进行核算和反映。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及时有效发现公司成品酒亏空,从而对财务报表造成的重大影响。
19.雏鹰农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雏鹰农牧公司所属的深圳泽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雏鹰农牧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对上述会计核算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现严重偏差。
20.东方网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东方网络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19),预计2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32.50万元。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35),预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525.7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与2017年度实际利润数据存在大幅差异。
(2)确认2017年度的部分收入时没有对合同条款及业务模式进行恰当评价、没有对业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恰当分析,没有取得足够的支持性收入确认的会计资料,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规定确认收入的实现,造成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确认金额存在重大错报。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影响了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的发生及截止认定,并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3)财务报告披露流程控制存在运行缺陷,导致未能及时发现相关错报。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并影响了企业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4)对收购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缺乏有效监控,未能对子公司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恰当评价,导致未能及时对收购资产的减值事项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会计确认及信息披露;针对已发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迹象,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或采取有效风险应对措施,导致未能及时计量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信息披露。上述内部控制缺陷,主要影响了财务报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价、资产减值损失、商誉等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
21.舜喆B。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广东舜喆关联交易存在重大缺陷,未履行审批程序,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①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17年3月14-15号,共向未来产业基金认缴出资1.2亿元。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为公司法人丁立红持股80%,董事陈东伟持股20%;未来产业基金于2017年3月24号,向公司法人丁立红和董事陈东伟收购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45%股权;收购完成后,丁立红持股55%,未来产业基金持股45%,产业基金收购该股权价格为1.4亿元。未见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作相关披露。
②其他应收款中,公司关联公司普宁市燕利来贸易有限公司,本年度发生额为2500万元,年底余额为1200万元。未见公司对该关联交易作相关披露。
(2)广东舜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大缺陷。该重大缺陷,是广东舜喆审计监督系统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发现公司关联方交易未作披露、反担保事项未执行等缺陷,并按要求及时向恰当的层级汇报。
22.飞乐音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识别出飞乐音响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控股子公司北京申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申安公司”)在2017年主要从事PPP项目。在本年度,存在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监控不到位,使工程项目进度资料取得不完备,导致北京申安公司未能对项目进度作出准确估计。工程施工进度管控缺失,导致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失效,影响财务报表中与工程业务相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确认和计量。
23.*ST尤夫。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尤夫股份印章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未书面详细记录印章外借用印事项,不符合尤夫股份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
(2)尤夫股份未建立大宗贸易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大额资金支付。在大宗贸易供应商选择、釆购付款管理上未实施有效的管控,未能合理地控制采购与付款的风险水平。
(3)查验期末银行存款及期后资金流水时发现,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大额划款,尤夫股份未能对公司的部分银行存款实施有效管控,确保资金安全。
(4)2018年1月18日,尤夫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64]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中国证监会对尤夫股份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调查尚未结案。
24.*ST富控。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印章日常使用仅在OA系统中进行审批,未登记用印台账,存在2份终止协议用印未经内部审批的情况,不符合富控互动印章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此外,印章外借时存在印章保管员未陪同监督、外借需用印的资料未经过印章保管员审阅及核对的情形。
(2)2017年度,富控互动及原下属子公司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投资管理")、原下属子公司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鸟建设")、下属子公司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申商贸")以及下属孙公司宏投(香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投香港")与10家公司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富控互动在协议签订与付款管理上未实施有效的控制,存在2家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款项。对于资金拆借业务,富控互动未建立具体的相关制度。
(3)查验期末定期存款及期后资金流水时发现,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大额划款,富控互动未能对公司的部分银行存款实施有效管控。
(4)富控互动于2018年l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63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中国证监会对富控互动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调查尚未结案。
25.黄河旋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缺少对长期股权投资后实施主动管理的相关内容,从而造成公司对投资的子公司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明匠”)的日常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管,致使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匠目前已处于失控状态。
26.*ST生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振兴生化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存在较多财务不规范问题,包括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费用计提不充分,且存在跨期计提现象;合并报表存货抵消不准确等情况。上述缺陷导致振兴生化公司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更正。
(2)因振兴生化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139209522253”的基本账户被冻结,振兴生化公司2017年1-3月使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现金管理,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振兴生化公司虽已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内部审计机构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并未得到有效开展。振兴生化公司存在审批、报销为同一人的情况,难于有效规避和降低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舞弊风险和差错风险。
(4)振兴生化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尚未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绩效考评等制度,不能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
27.*ST蓝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了《蓝科高科2017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17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股东净利润1,100万元左右。2018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蓝科高科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股东净利润-8,750万元。公司业绩预盈公告与2017年度实际利润数据存在大幅差异。
28.*ST椰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2018年3月28日,海南椰岛发布《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对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了更正,连续两年更正业绩预告表明公司对重大会计事项的判断存在重大缺陷,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2)海南椰岛对部分客户的授信额度过大,同时也存在超过授信额度发货的情况,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3)海南椰岛存在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理财产品收益低于融资成本,说明公司资金管理方面需要改进和完善。
29.神州长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1)在公司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2017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公告利润总额60,846.72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为50,320.88万元。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总额为51,104.98万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为38,009.10万元。业绩预告利润总额较审计后利润总额高出16.01%。公司业绩预告与2017年度实际利润数据存在较大差异。
(2)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公司内部信息与沟通存在重大缺陷。募集资金超额支付343.28万元,发生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公司未及时进行公告,只在2018年3月24日公告的“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对超额支付事项进行了说明。募集资金超额支付违反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第一项“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未及时公告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闲置募集资金”。
30.菲达环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菲达环保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一)内部信息传递滞后,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兰科项目大额损失并进行信息披露。菲达环保公司海外客户Lanco EnterprisePte. Ltd.(位于新加坡,以下简称兰科(新加坡))之母公司Lanco Infratech Limited(位于印度,以下简称兰科基建)于2017年8月7日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印度当地法院准许其在2018年5月前进行自救重整。菲达环保公司由于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滞后,导致未能及时发现该等损失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应收账款、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等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二)对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德)日常经营活动缺乏监管,导致未能及时对江苏海德出现的大额亏损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信息披露。2015年2月,菲达环保公司与四名自然人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6,450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海德70%股权。2017年末,菲达环保公司发现江苏海德经营情况不佳,方与其经营层加强沟通,并寻求改善方案。公司对江苏海德日常经营活动未能进行持续有效的监控,导致未能及时对其出现的大额亏损采取应对措施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影响了资产减值损失、商誉等报表项目的准确性,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菲达环保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菲达环保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8年4月18日对菲达百货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31.合肥百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百货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公司对外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储值卡),根据商务部《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百大储值卡管理办法》及相应的运行手册。对百大储值卡的管理机构、制作、销售、消费等行为做出统一规范。《百大储值卡管理办法》要求储值卡的发售、检查应按照不相容职责分离的原则由不同部门人员分别行使,其设计是合理的。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制度和运行不一致现象,加之淮南百大团购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使得犯罪嫌疑人彭浩有机会取得他人密钥,非法发行预付卡;内部控制体系中,相互牵制的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运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百大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百大”)原财务总监彭浩利用职务便利,以监管者的身份行违法之事,违规发售储值卡,导致淮南百大储值卡发售金额与实际收款出现重大差异85,223,466.25元,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公司在发现这一重大事故后,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于2017年10月下发合百集司【2017】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紧急通知》、合百集司【2017】70号《关于立即开展风险自查工作的通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值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中心部室进行风险自查。
尽管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整改措施运行时间较短,运行是否有效尚不能判断。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合肥百货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合肥百货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合肥百货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8年4月19日对合肥百货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32. 云煤能源。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云煤能源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云煤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云煤能源公司未能识别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存在的减值迹象,在估计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时出现严重偏差,未能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也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所认购的成都投智瑞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LP份额的投资收益。云煤能源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对上述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进行适当的关注,导致业绩预告与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现严重偏差。
(2)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云煤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鑫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成立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个有限合伙企业,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认缴出资尚未实缴。上述认缴出资事项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云煤能源公司制定了投资财务管理制度,但由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准确地确认股权投资及相应的权益。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云煤能源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在云煤能源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己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8年4月2日对云煤能源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33.大连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大连港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大连港下属子公司大连金港联合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资产减值迹象的评估或测试仅在年末进行,减值评估和测试的执行频率不够,并且在评估中没有分析这些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按照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大连港财务报告流程中的期末财务报告检查也未能发现该事项。上述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价,与之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失效。大连港尚未在2017年度完成对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大连港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大连港管理层己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在大连港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除本所于2018年3月26日对大连港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本报告并未对大连港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34.新疆浩源。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新疆浩源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根据新疆浩源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2017年度新疆浩源公司累计为其提供借款170,000,000.00元,借款年利率4.35%,该借款已于2017年12月29日前全部收回;2017年度新疆浩源公司对其计提利息2,403,821.92元,该利息已于2018年3月13日全部收回。
根据与关联方公司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新疆浩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29日期间分别为其提供借款140,000,000.00元和220,000,000.00元,同期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已归还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30,000,000.00元。截止2018年3月29日,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尚欠新疆浩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借款330,000,000.00元。上述借款行为违反了新疆浩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35.加加食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如下:
加加食品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公司存在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其中,2017 年度公司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55,010.00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未通过公司已承兑金额 26,000.00 万元,尚未承兑金额 29,010.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根据相关经办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提供的说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金额约 8,8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总金额为 69,380.00 万元(包括 2017 年度,下同),未通过公司已承兑金额 33,200.00 万元,尚未承兑金额 36,180.00 万元,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金额约 15,300.00 万元。
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及对外担保违法了加加食品公司筹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加加食品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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